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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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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務列等 月薪37,935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4/5/20
刊登有效終日 2024/5/27
人員類別 約聘(僱,用)人員
工作地點 全市
須具資格條件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僱用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1.國內外高中以上畢業,如係國外學歷,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 2.熟稔中、印尼語,語文能力(聽、說、讀、寫)。 3.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 1.依「外國人諮詢服務中心計畫」諮詢服務:生活管理實務服務、法令解答服務、勞資雙方語言溝通。 2.雇主、外國人及仲介公司爭議協處。 3.辦理中途解約驗證。 4.協助辦理移工活動。 5.協助各政府機關翻譯。 6.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備註:工作地點目前安排新營民治市政中心,視業務需要會作全市工作地點安排調整。
機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蕭靜儀
聯絡電話 2991111轉6143
電子郵件 sjy@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檢具簡歷表(請至市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汽車或機車駕照掃描影本、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之證照或切結書(提供切結書者,口試錄取後14日內提供證照或參加本局電腦中文輸入測試,未依規定提供證照或未通過測試者,即不符遴用資格)。 二、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請至本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上述證明文件;應徵者須於113年5月27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2991111轉6143。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獲遴優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