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 內容
|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 |
職系 |
社會工作 |
職務列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3/3/7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3/3/27 |
人員類別 |
公務人員 |
工作地點 |
全市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具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社會工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並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作業系統及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者,具採購證照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內容 |
一、兒少福利相關業務。
二、婦女福利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永華市政中心) |
聯絡人 |
楊竺恩 |
聯絡電話 |
2991111分機7745 |
電子郵件 |
chu1020@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現職公務人員請使用線上徵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定應徵本職缺並同意授權本局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本人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上傳前請先合併附件(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0M):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最新派令影本
(四)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請務必使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系統應徵本職缺,如未於事求人系統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且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2年3月20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履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chu1020@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兒少科社工師。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請保持聯絡電話暢通),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