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約僱人員(建築管理科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 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2/7/1
刊登有效終日
2022/7/22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理工科系畢業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1年以上建築物使用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辦理建築管理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旨揭職缺乃係工程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實際代理期間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僱期為到職日起至被代理同仁復職前1日止(暫定至112年1月30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人
陳佳妤
聯絡電話
2991111分機8249
電子郵件
cychen2017@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檢具證件:﹙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相關檔案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其他經歷證明。
二、意者請於111年7月22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採多元應徵報名管道(擇一):
(一)紙本郵寄至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建築管理科工程員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或函復。
(二)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如需送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