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刊登有效起日 |
2019/8/12 |
刊登有效終日 |
2019/8/15 |
人員類別 |
公務人員 |
工作地點 |
新營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職務並具一般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4.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excel、word、powerpoint);具出納、薪資發放等經驗尤佳(請檢附相關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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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員工薪資發放(2)約聘(僱、用)人員勞健保加退作業(3)推算及預算業務(4)臨時人員管理及相關勞工安全、職災宣導(5)人事業務、人口政策(6)資料彙整(7)臨時交辦事項
作內容請洽:06-6336586 |
機關地址 |
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人 |
柯先生 |
聯絡電話 |
06-6336586 |
電子郵件 |
as0968986925@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1.檢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2)大學以上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派令(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5)相關工作經驗服務證明書(6)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
3.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事員/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需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08年8月15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人事室電話:06-6358856)。
4.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三個月。
5.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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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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