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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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約聘人員(護理師)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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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6等5階(344薪點),月酬48,963元(含風險工作費70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8/13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9/11 |
人員類別 |
約聘(僱,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關廟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需附工作證明佐證)。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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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關業務(含推動心理健康促進活動、心理衛生教育講座、人員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自殺防治、精神病人職能評估、就業職前諮詢、社會適應及執行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
2.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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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
聯絡人 |
陳曉慧 |
聯絡電話 |
06-7003631分機205 |
電子郵件 |
d00061@tncghb.gov.tw |
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一、檢具證件:
(一) 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pc=1)
(二) 工作計畫報告書(請詳述如何擔任護理師一職、113-114年工作計畫及具體策略
(含如何開發社區服務)、社區護理指導服務策略、職務展望)。
(三)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學歷證明)。
(四) 工作證明文件 (符合任用條件第一點之精神醫療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七)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並依序排列。
二、意者請於113年9月11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鹽水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陳曉慧 收(地址)737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21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其證明文件若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以上傳檔案或以e-mail方式,請於113年9月11日前傳送,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7003631*205。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甄試。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五、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間屆滿後,本局得
視個人考核優先於下年度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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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2 名 |
備取 |
4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