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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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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約僱人員(政風室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月酬標準)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3/3/20
刊登有效終日 2023/3/23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士以上學歷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並具公文撰稿或寫作能力。 3.個性主動積極、認真細心、品德操守優良,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4.具採購或其他專業證照尤佳(無則免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1.政風預防業務2.執行公務機密維護工作及政風法令宣導事項3.推動資訊保密措施4.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至112年6月27日止或至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若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許庭魁科員
聯絡電話 06-2975119分機1502
電子郵件 hsu1101206@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1.應檢具證件: (1)簡歷表(請至市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填寫(2)學經歷證明文件(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意者請至市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科員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請於112年3月23日前踐行上述程序並郵寄上述資料至hsu1101206@mail.tainan.gov.tw,始完成報名;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及函復。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正取1名,備取1名。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5.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正取 1 名
備取 1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