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3/3/20
刊登有效終日
2023/3/24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新營區
須具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政府採購法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內容
1、辦理反貪活動
2、辦理廉政教育訓練
3、協助彙整各項業務資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本案係列管考試分發職缺短期職務代理性質,工作起訖時間自僱用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計112年10月),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聯絡人
李股長
聯絡電話
06-6336701
電子郵件
mdog7256@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1.意者請備齊下列檔案上傳系統:
(1)臺南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未檢附者視同未報名,請至本府網站
https://reurl.cc/M75xo3「相關檔案」項目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上述文件影本右下角請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112年3月24日公告期限前至本頁最下方-「我要報名」,
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另徵才資料恕不退還及函復,若無適當人員,
得予從缺。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