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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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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3/3/20
刊登有效終日 2023/3/24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新營區
須具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政府採購法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內容 1、辦理反貪活動 2、辦理廉政教育訓練 3、協助彙整各項業務資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本案係列管考試分發職缺短期職務代理性質,工作起訖時間自僱用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計112年10月),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聯絡人 李股長
聯絡電話 06-6336701
電子郵件 mdog7256@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1.意者請備齊下列檔案上傳系統: (1)臺南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未檢附者視同未報名,請至本府網站 https://reurl.cc/M75xo3「相關檔案」項目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上述文件影本右下角請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112年3月24日公告期限前至本頁最下方-「我要報名」, 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檔。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另徵才資料恕不退還及函復,若無適當人員, 得予從缺。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