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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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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一級250薪點(33,750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4/8/9
刊登有效終日 2024/8/15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持國外學歷需經相關機關驗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icrosoft Office等)。 四、積極、負責盡職且具服務熱忱,有行政文書經驗佳。 五、須會開車(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六、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若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本職缺正取人員須於通知錄取日起10日內(含例假日)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工作內容 一、轄管風景區設施及環境之巡查等相關業務。 二、轄管風景區及景點修繕及維護相關作業。 三、轄管風景區清潔人力之督導及違規事件之處理等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機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人事室曾小姐
聯絡電話 06-6322231轉6493
電子郵件 wind02241020@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檢具簡歷表(請至市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資歷等資料證明文件掃瞄檔。 二、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需於113年 8月15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程序約需1個月,並得視業務需要辦理筆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錄取公告」網頁。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