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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職稱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替代人力)
職系
職務列等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替代人力6等1階280薪點(39,284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4/5/13
刊登有效終日 2024/5/24
人員類別 約聘(僱,用)人員
工作地點 全市
須具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甄試日止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資格條件:具以下條件之一。 (一)須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具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應考資格。 (三)具社工相關工作經驗。 三、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招聘及錄取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一)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二)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與協助。(三)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四)提供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五)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六)其他交辦事項。 二、起訖時間:起聘日自實際聘用日期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機關地址 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
聯絡人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人力督導組王建文老師
聯絡電話 06-2521083分機21
電子郵件 tnsccm82@gmail.com
檢具文件 一、檢具文件: (一)應徵報名表(二)切結書(三)履歷表(四)計畫書(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六)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七)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八)任職單位服務證明或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無則免附)。(九)資料檢核表。(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一般體格檢查表。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星期五)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表件及相關資料(1式3份)以掛號寄至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人力督導組。 (地址:704030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 三、招聘簡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及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最新消息。 四、甄選方式:包括資料審查與口試。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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