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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
職稱: |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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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4,916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19/8/9 |
刊登有效終日 |
2019/8/16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安平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2.通過客語能力中級認證以上者尤佳。
3.具推動客家文化、活動或相關工作等經驗者尤佳。
4.工作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內容 |
客家社團文化藝術培植補助、客家藝文活動競賽、客家藝文展覽及客家會館維護管理。
工作起訖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暫定109年7月15日),惟如被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應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
聯絡人 |
鄭小姐 |
聯絡電話 |
2991111分機8964 |
電子郵件 |
psnc26@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資格符合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求職徵才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市府人事處徵才公告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填寫。
2.學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意者請於108年 8月 16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族事務委員會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備齊上述資料,以A4紙張裝訂,逕寄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收(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6樓),聯絡電話:06-2991111#8964鄭小姐。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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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1 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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