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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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職稱 |
技士(工業區科) |
職系 |
土木工程職系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5/21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5/27 |
人員類別 |
公務人員 |
工作地點 |
新營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之其他考試及格人員,曾經銓敘審定土木工程職系或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2.應徵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 |
工作內容 |
1、老舊工業區管理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曾股長 電話:06-6322231#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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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人 |
李小姐 |
聯絡電話 |
6358856 |
電子郵件 |
ireneli@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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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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