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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技士(工業區科)
職系 土木工程職系
職務列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刊登有效起日 2024/5/21
刊登有效終日 2024/5/27
人員類別 公務人員
工作地點 新營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之其他考試及格人員,曾經銓敘審定土木工程職系或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2.應徵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
工作內容 1、老舊工業區管理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曾股長 電話:06-6322231#5166
機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6358856
電子郵件 ireneli@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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