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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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務列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7/19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8/16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善化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畜牧及獸醫相關科系尤佳。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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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辦理動物管制、文書報表彙整等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視工作需要機動調整上班地點(新營辦公室、忠義辦公室及灣裡動物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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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另含中西區忠義辦公室及灣裡站動物之家) |
聯絡人 |
方小姐 |
聯絡電話 |
6323039分機1600 |
電子郵件 |
shin1218@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通過英語檢定,取得相關證照者尤佳,若有英語檢定證照者,可檢附影本。
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csc1234@mail.tainan.gov.tw,並註明「應徵動保處技士職務代理人」;另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ccept.aspx?nsub=K0A430)「徵才專區」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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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2 名 |
備取 |
4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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