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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僱人員(檢驗中心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4/5/9
刊登有效終日 2024/5/27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新營區
須具資格條件 ㄧ、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化學、食品科技、生物科技、食品檢驗、化學及化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 1.辦理食品衛生檢驗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機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聯絡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中心 盧昭吟
聯絡電話 06-6357716分機605
電子郵件 a00033@tncghb.gov.tw
檢具文件 1.報名時應繳下列證件:應徵人員簡歷表(請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註明應徵衛生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裝訂,於空白位置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報名方式請將以上資料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檢驗中心盧昭吟收,封套載明應徵衛生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以113年5月27日前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送(a00033@tncghb.gov.tw),或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線上報名,並上傳報名應備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或在徵才公告網頁上傳相關資料者,亦請於113年5月27日前傳送完成,並請務必來電確認,06-6357716#605)。 3.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60%)及面試(40%),恕不退件及函復。錄取人員公告於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網址同上),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4.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正取 2 名
備取 4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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