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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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5/9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5/23 |
人員類別 |
公務人員 |
工作地點 |
新營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二、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icrosoft Office等)。四、積極、負責盡職且具服務熱忱。五、能配合業務加班。六、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市溫泉區取供設施管理業務。
二、辦理本市溫泉水質管理監控等事項。
三、溫泉取供事業經營業務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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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人 |
人事室曾小姐 |
聯絡電話 |
06-6322231轉6493 |
電子郵件 |
wind02241020@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書(三)最近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五)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https://ecpa.dgpa.gov.tw)。
二、意者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13年5月23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程序約需1個月,並得視業務需要辦理筆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五、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錄取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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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