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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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8/9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8/16 |
人員類別 |
公務人員 |
工作地點 |
東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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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廢棄物處理設施相關業務及工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 (另含本局東區第二辦公室及民治辦公室,本職缺位於東區辦公室) |
聯絡人 |
莊小姐 |
聯絡電話 |
06-2686751分機1114 |
電子郵件 |
10562@mail.tnepb.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並詳填學歷、經歷、考試、證照等資料】。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如英語檢定證照,無則免附)等【以上資料均請掃描為PDF檔】。
3.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My data系統/求職/履歷表下載,格式選PDF,列印選項勾選簡要自述(自傳請勿空白)及銓審資料備註,並產製PDF檔】。
二、採網路線上報名,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至以下管道擇一應徵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1.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述應檢附證明文件。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並將應徵人員簡歷表及上述應檢附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
三、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30)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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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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