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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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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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約用四等250薪點(月薪新臺幣33,75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9/23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10/22 |
人員類別 |
約聘(僱,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安定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審定認可之救生員檢定授權團體核發之合格救生員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內容 |
一、游泳池救生工作。二、游泳池機具操作保養。三、游泳池環境清潔。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每日早上8:00~下午16:00每日工作8小時(每滿4小時調配30分鐘休息,該休息時間計工作時數),每月工作22日(每週日、週一公休)日後如有延長開放時間,需配合游泳池開放時間輪班值勤。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
聯絡人 |
民政及人文課劉小姐 |
聯絡電話 |
06-5921116 |
電子郵件 |
jagi9477@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1.簡歷表(含自傳)。 2.救生員證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資歷等資料。 5.請檢具上開資料影本,於113年10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游泳池約用人員(四等)逕寄臺南市安定區公所〈74544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並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聯絡電話:民政及人文課劉小姐。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報名資料恕不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1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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