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 內容
|
徵才機關 |
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職務列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8/8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8/22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鹽水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以上地政相關科系畢業。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累計1年以上。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所總務及採購招標等相關業務。
2.技工工友、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管理。
3.勞工保險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底止),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武廟路1-1號 |
聯絡人 |
張小姐 |
聯絡電話 |
06-6522491分機701 |
電子郵件 |
hallie@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1.應檢具證件:(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2)最高學歷證書(3)身分證正反影本(4)如有其他相關證件(如服務證明、英檢等)亦請一併檢附。
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課員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請於113年8月22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三個月,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採應徵履歷無紙化,相關資料上傳後無須再郵寄,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