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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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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刊登有效起日 2024/10/4
刊登有效終日 2024/10/7
人員類別 公務人員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2.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內容 1.分區殯葬業務。2.私立殯葬設施日常支出專戶及急難支出專戶。3.清明掃墓及中元祭祀活動為民服務工作。4.環保低碳、登革熱及健康城市相關業務。5.年度會計師查核事宜。6.臨時交辦案件。
機關地址 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8樓
聯絡人 莊小姐
聯絡電話 2991111分機7735
電子郵件 chunhan@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1.檢具證件:(1)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版)(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20 )(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最近之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一次派令。2.意者請於公告期間至本頁下方點選「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上開文件電子檔,影本掃描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檔案請自行測試,如檔案無法開啟、履歷表格式更動或格式錯誤、應徵職務未填寫或經歷未填等均視同不合格,恕不另電話通知;另外履歷表自傳部分建議一頁以內。3.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錄取公告網頁。
正取 1 名
備取 1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