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 內容
|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空氣及噪音管理科-衛生稽查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職系 |
無 |
職務列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7/10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7/17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東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內容 |
1.辦理環保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起迄時間:自113年8月1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本職缺位於東區辦公室) |
聯絡人 |
莊小姐 |
聯絡電話 |
06-2686751分機1114 |
電子郵件 |
10562@mail.tnepb.gov.tw |
檢具文件 |
一、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ex:英語檢定證照)。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或以電子郵件寄送相關附件至10562@mail.tnepb.gov.tw,並註明「應徵空氣及噪音管理科衛生稽查員(A610070)職務代理人」
※以電子郵件寄送附件或在徵才公告網頁上傳相關資料者,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完成,並請務必來電確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ccept.aspx?nsub=K0A430)「徵才專區」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