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務列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刊登有效起日
2023/5/23
刊登有效終日
2023/5/30
人員類別
公務人員
工作地點
全市
須具資格條件
一、 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土木程職系任用資格,須具備土木工程、營建工程、水利工程等基本學識,並瞭解業務相關法令規章。
二、 公私立大學院校畢業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內容
一、 捷運工程各項土建、營建工程興建營運合約管理及執行、技術文件及圖說之審查、工程規範與準則研訂相關事項。
二、 捷運工程協調、會議及會勘、人民陳情事項處理及技術性之綜合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機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路366號1樓
聯絡人
廖科員
聯絡電話
2991111分機8938
電子郵件
liaoim@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 應檢具證件:
(一) 交通局應徵人員簡歷表WORD檔(請至請至「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徵才訊息」下載)。
(二) 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
二、 意者請於112年5月30日前依格式備齊上述資料,請務必email(以此管道收件)至liaoim@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姓名)-應徵臺南市捷運工程處工程員」。初審合格者,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 面試通知及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徵才訊息」。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