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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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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助理員(能源科)
職系 經建行政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刊登有效起日 2024/10/4
刊登有效終日 2024/10/15
人員類別 公務人員
工作地點 新營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內容 1.辦理再生能源及公用事業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楊小姐,T:06-6351458
機關地址 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6358856
電子郵件 ireneli@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汽車駕照(無則免附)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