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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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3/5/30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3/6/13 |
人員類別 |
公務人員 |
工作地點 |
新營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畢業。二、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icrosoft Office等)。
四、積極、負責盡職且具服務熱忱。五、能配合業務加班。六、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事。七、具汽車駕照且能自行駕駛實際上路者。八、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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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一、辦理臺南市溫泉取供事業設施維護及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旅宿業設立登記及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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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人 |
曾子軒 |
聯絡電話 |
6322231(6493) |
電子郵件 |
wind02241020@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書(三)最近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五)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https://ecpa.dgpa.gov.tw)。二、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12年6月13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