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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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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
刊登有效起日 2024/8/13
刊登有效終日 2024/8/27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新營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公文撰寫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情事之一。4.具備汽車駕照並能獨立開車者尤佳。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產業發展推動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林專員 電話:06-6322231 #6463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李依靜
聯絡電話 6358856
電子郵件 ireneli@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必備資格:1應檢具證件:(1)畢業證書影本。(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3)履歷表(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求職徵才/徵才公告上方/,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4)個人資料同意書(請至本局局網/文件下載/人事室項下載)。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需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採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紙本郵寄)。應徵者並請於113年8月27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