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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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L024033)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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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約用六等一階280薪點(37,80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8/8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8/14 |
人員類別 |
約聘(僱,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新營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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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協助執行本局「113年度臺南市有害空氣污染物質釋放量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源頭管理計畫」相關工作及行政作業等事項。
2.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證件之審查與核發。
3.執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列管前之運作調查與輔訪。
4.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稽查、後市場查核、運送管理及違規裁罰等。
5.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之安全輔導、危害預防與緊急應變。
6.非公告列管物質之行政查檢。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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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另含本局永華及民治辦公室) |
聯絡人 |
陳先生 |
聯絡電話 |
(06)6572813轉2339 |
電子郵件 |
aeshir5117@mail.tnepb.gov.tw |
檢具文件 |
一、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3.汽、機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13年8月14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aeshir5117@mail.tnepb.gov.tw(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並註明「應徵環保局約用人員(L024033)」;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Menu.aspx?nsub=K0A410)
備註:
1.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且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2.需配合業務稽查時段出勤、加班及夜間、假日值班。
3.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並進行業務測驗及考核,兩項成績均達70分以上,始得正式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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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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