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約用人員(L024001)
職系
職務列等
約用六等一階(280薪點)/36,316元(依學經歷調整薪級及薪點)
刊登有效起日
2023/3/13
刊登有效終日
2023/3/22
人員類別
約聘(僱,用)人員
工作地點
東區
須具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環境、化學、土木、水利、土壤及地理地質等相關工程或管理系所畢業。
2.需具汽、機車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
1.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業務推動之相關工作。
2.專責辦理廢棄物棄置場址管理業務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機關地址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 (另含本局民治辦公室)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6)2686751轉1721
電子郵件
sd10543@mail.tnepb.gov.tw
檢具文件
一、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3.汽、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12年3月22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 sd10543@mail.tnepb.gov.tw
(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並註明「應徵環保局約用人員(L024001)」;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專區/錄取公
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備註:
1.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且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2.因稽查業務需求,需具汽、機車駕照,有實際駕駛經驗尤佳。
3.具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113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2年考核結果與113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5.新進人員依規定應試用3個月,並進行業務測驗及考核,測驗與考核成績皆達70分以上者始得正式僱用。
正取
1 名
備取
3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