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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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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臺南市衛生所醫師兼所長(學甲區、大內區、北門區、新市區、南化區、左鎮區、永康區各1名)
職系
職務列等 師(三)級或師(二)級
刊登有效起日 2023/5/30
刊登有效終日 2023/6/13
人員類別 公務人員
工作地點 全市
須具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考試及其他資格條件:醫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具有執業登記及負責醫師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非尚在「衛生福利部公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規定服務年限之公費醫師。
工作內容 醫療、公共衛生業務、綜理所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機關地址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 人事室科員楊小姐
聯絡電話 2679751分機315
電子郵件 a00503@tncghb.gov.tw
檢具文件 一、非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應繳證件(以A4影印裝訂,於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適用「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者,於專科醫師訓練期滿6個月內得先以完訓證明取代)、5.2年以上公私立醫療機構服務證明、6.身分證正反面、7.應徵人員簡歷表(請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相關檔案」下載,註明應徵所別及職稱)。如曾任公務人員請加附最後一次機關派令、銓敘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 (二)請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人事室收,封套載明應徵所別及職稱,以112年6月13日前郵戳為憑),或於112年6月13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a00503@tncghb.gov.tw),並請務必來電確認,06-2679751#315楊小姐。 二、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再於DK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5.2年以上公私立醫療機構服務證明、6.身分證正反面、7.現職派令、8.現職銓敘審定函、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擇優另行約談。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正取 7 名
備取 7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