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主計處 |
職稱: |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職務列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27,434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1/2/20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1/2/26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安平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主修或輔修科系所屬商業及管理學門、數學及統計學門、電算機學門、經濟學類者。
二、具備優良電腦文書處理及書寫統計報告能力,能獨立執行計畫者。
三、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辦理統計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訖時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
聯絡人 |
林小姐 |
聯絡電話 |
06-2991111分機8828 |
電子郵件 |
u4c06xup6@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四)其他證照及經歷證件影本資料(如無則免),以上資料請統一以A4格式裝訂。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110年2月26日前)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統計科林翊涵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主計處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未獲安排面談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