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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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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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33,75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9/24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10/7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左鎮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且能配合加班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內容 |
1.協助辦理區內工程等各項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報到前1日止,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一七一之四號 |
聯絡人 |
張慈敏 |
聯絡電話 |
5731611-103 |
電子郵件 |
ctzuminmin@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1、檢具簡歷表、學經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資歷等資料證明文件掃瞄檔。2、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左鎮區公所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需於113年10月7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均不予受理。3.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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