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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
職稱 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人員五等一級280薪點(37,800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4/7/4
刊登有效終日 2024/7/15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一、 公私立專科以上畢業學歷。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項情事者。 三、 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處綜合規劃課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職缺起訖時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8月2日請假及113年8月5日起至114年2月3日止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本職務係代理工程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受僱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永華路二段6號1樓
聯絡人 廖科員
聯絡電話 2991111分機8938
電子郵件 liaoim@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 應檢具證件 (一) 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徵才公告上方,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使用)。 (二) 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三)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 二、 本案採線上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亦無須另寄紙本),請於113年7月15日前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檢具證件,未依限完成上述程序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 本次公開徵才擇優面試(面試通知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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