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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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職稱 |
臨時技術工(第一工務大隊瀝青組)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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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11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27,47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5/23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6/6 |
人員類別 |
其他 |
工作地點 |
全市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須具備普通小型車汽車駕駛執照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具備大貨車駕照者尤佳。
四、可久站、能負重。
五、非本局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第八點規定)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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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一、瀝青廠區鏟料、耙料、平整度修飾等。
二、瀝青廠區環境清潔。
三、鋪裝機操作。
四、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為:國民瀝青廠(臺南市南區國民路276號)或安南瀝青廠(臺南市安南區安明路四段256號)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聯絡人 |
蔡小姐 |
聯絡電話 |
2991111轉8876 |
電子郵件 |
start726@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
(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選擇「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工作經驗證明(例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
(四)普通小型車汽車駕駛執照影本或機車駕駛執照影本。如有大貨車駕照,請檢附大貨車駕照影本。
(五)身心障礙者、原住民身分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檢附)
二、意者請於113年6月6日(四)前備齊上述資料,採多元應徵報名管道(擇一):
(一)紙本郵寄至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一隊瀝青組」。合格者擇優通知現場實測,恕不退件或函復。
(二)採電子郵件報名,請將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寄至 start726@mail.tainan.gov.tw,於電子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一工務大隊(瀝青組)臨時技術工】,並請來電確認本室是否收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實測,實測項目如下:
(一)鏟料、耙料 (男生0.7平方公尺、女生0.5平方公尺)
(二)有大貨車駕照者,實地駕駛大貨車前進、後退、倒車入庫。
四、未獲錄取者,如需送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實測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六、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錄取人員須依本局健康檢查計畫提交體格檢查報告,及簽訂本局臨時人員不定期契約書、切結書),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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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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