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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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秘書處 |
職稱 |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務列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9/27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10/4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安平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且具服務熱忱。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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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
一、車輛租賃、調度、司機調派、車輛維護管理及大樓廣播事宜。
二、派車作業聯繫及協調。
三、法院薪資強制執行相關事宜。
四、協助各局處第四台、府層手機門號申辦。
五、協助辦理尾牙、春酒團拜等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起迄: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6月18日,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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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
聯絡人 |
陳先生 |
聯絡電話 |
2991111分機1110 |
電子郵件 |
ryan1006@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
(一)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求職徵才」下載應徵人員公務人員簡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意者請於113年10月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寄臺南市政府秘書處(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5樓),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科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職務;或以電子郵件寄至ryan1006@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連絡電話06-2991111#1110陳先生。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覆。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上開網址,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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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1 名 |
備取 |
1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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