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臨時司機
職系
無
職務列等
月薪新台幣26,780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1/11/30
刊登有效終日
2021/12/3
人員類別
其他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籍,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畢業資格。
2、需具備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
一、擔任公務車輛駕駛。
二、公務車輛保養及檢查。
三、公文文書檔案歸檔及掃瞄。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需配合指派行程)
機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聯絡人
蔡佩君
聯絡電話
06-2982611
電子郵件
brandy@tn.edu.tw
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意者請依序檢附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A4(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之「徵才公告」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職業小型車以上等級駕照影本。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局臨時司機」,於110年12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南市安
平區永華路2段6號教育局(秘書室蔡小姐)收。
三、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
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上開網站,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