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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關鍵字: 國家考試, 組織編制, 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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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內容
徵才機關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33,750元
刊登有效起日 2024/8/9
刊登有效終日 2024/8/16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政府機關或學校工作經驗,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加班。 四、具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上路經驗者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內容 一、漁港港區整體規劃、漁業資源保育。 二、海洋漁業產業輔導及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育嬰留職停薪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機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2991111分機8611
電子郵件 martyh@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採線上報名,請檢附 (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求職徵才-徵才公告上方,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身分證正反影本及汽車駕照影本。 (四)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於113年8月16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技佐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應徵者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前開證件影本(含簡歷表),證件影本請掃描,請勿直接翻拍。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面試。
正取 1 名
備取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