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明細內容公告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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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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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列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33,750元 |
刊登有效起日 |
2024/8/9 |
刊登有效終日 |
2024/8/16 |
人員類別 |
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點 |
安平區 |
須具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政府機關或學校工作經驗,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加班。
四、具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上路經驗者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內容 |
一、漁港港區整體規劃、漁業資源保育。
二、海洋漁業產業輔導及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育嬰留職停薪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機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聯絡人 |
黃先生 |
聯絡電話 |
2991111分機8611 |
電子郵件 |
martyh@mail.tainan.gov.tw |
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請檢附
(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求職徵才-徵才公告上方,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身分證正反影本及汽車駕照影本。
(四)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於113年8月16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技佐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完成應徵者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前開證件影本(含簡歷表),證件影本請掃描,請勿直接翻拍。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面試。 |
正取 |
1 名 |
備取 |
2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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