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人事處依據「人事管理條例」、「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設置,本府於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市,本處亦由原臺南縣市政府人事處合併,為服務本府同仁提昇服務品質,增進業務績效,秉持依法行政,善盡幕僚職責,執行人事政策達成目標,並維護本府同仁合法權益,建立和諧人際關係,以提升人事服務效能,辦理人事服務工作。
本處共分有四科:
科別 |
職務內容 |
企劃科 |
掌理組織編制、分層負責、委外業務、員工協助方案、人事人員管理業務。 |
人力科 |
辦理任免銓審、考試分發、任免遷調、約聘、約僱及約用人員進用等業務。 |
考訓科 |
辦理公務人員之訓練、進修、出國、平時考核、獎懲、考績、差勤、國民旅遊卡業務。 |
給與科 |
辦理退休、撫卹、資遺、因公慰問金、退休志工、待遇、獎金、公保、健保、急難貸款、人事資訊、人事資料管理、各項補助費、員工福利、文康活動等業務。 |